重庆女黑老大谢才萍“涉黑”团伙共22人,一审被指控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宗罪。 今日上午9时30分,谢才萍“涉黑”团伙共22人,站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受审。被指控为团伙头目的谢才萍,一审被指控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行贿罪等五宗罪。 据了解,谢才萍“涉黑”团伙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开设赌场罪,非法拘禁罪,容留他人吸毒罪,行贿罪,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受贿罪,非法持有毒品罪等8项罪名。起诉书内容长达35页,案卷42本。 起诉书指控,2004年以来,谢才萍等人通过开设赌场、聚众赌博,非法聚敛钱财,该组织通过在重庆市渝北区、南岸区等十余处开设赌场、容留他人吸毒等,获取非法经济利益,扩充经济实力,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。 谢才萍等人为强化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隐蔽性,指使被告人李红明和胡定国冒充赌场老板以包庇该组织的领导者。此外,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为使其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得以顺利进行,还采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赌客及前往查禁赌场的警察的人身自由。为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获取非法保护,多次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长郭胜、民警甘勇行贿,共计人民币18万元。 截至去年8月14日,以谢才萍为组织者、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将赌场先后开设在重庆市渝北区、高新区、渝中区、九龙坡区、南岸区等地,从中非法获利200余万元。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才萍的行为构成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行贿罪5项罪名,被告人郭胜、甘勇的行为构成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2项罪名,其余19名被告人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行贿罪等罪名不等受到指控。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才萍的行为构成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行贿罪5项罪名,被告人郭胜、甘勇的行为构成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2项罪名,其余19名被告人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行贿罪等罪名不等受到指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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