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律师协会曾于去年9月,针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,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、不当发表贬损同行言论等违规行为,展开全面调查。历经3个多月调查,昨天北京市律师协会作出处理意见。指出,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中,有4名是未成年人。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》,为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,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、住所、照片、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。6名律师被调查处理。其中,被告之一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被律协点名。随后,周翠丽律师将协会4页处分决定书全部拍照挂在微博上,处分决定书称,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,周翠丽律师有不当披露案情的行为,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。同时,她也对处分内容提出十点公开申辩,申辩题目为《请允许我做一名尽责的律师》。称,“我是在谣言恶语绑架审判的恶浪中站出来为被告的辩护权说话的,所谓受害人用伪证欺骗公检法办案机关,误导了广大观众和听众,她是施害人我应该保护她的谎言吗?北京律协表示,根据相关规定,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,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复查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查申请。